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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了的青春

青年文摘 日期:2018-11-1

饶雪漫的《左耳》里有一句名言:“上帝作证,我是一个好孩子。”

上帝作证,我也是。成绩好,性格好,三观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

我在中学的时候暗恋一个男生,他虽然不算混混,但目中无人,也算是老师眼中的大麻烦。我因为被好学生的身份挟持着,对他的喜欢自然不敢有半点流露。我和那个男生有一个共同的女性朋友,她偶尔会聊起他,末尾总会加一句:“哎呀,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那个人啊!”

每每这时,我都要装成努力回忆的样子,始终不肯恍然大悟般发出一声“哦”表示肯定。

这时候,她便会嘲笑般地说:“就知道你记不住,你说,除了作业和课本你还记住什么了?”

那个男生对我的影响在她的描述里潜移默化地加深。她完全不知道这一点,每次她兴致高昂地跟我说起他时,我总要把握好我的反应,既不能表现得太感兴趣,让敏感的她有机会用那种意味深长的口吻问我“你问这个干什么呢”,也不能表现得像一根完全无动于衷的木头,让她没有下次再提的兴致。

那时候的我,就是这样谨小慎微。我极力维持着我好学生的光环,不敢让“早恋”这个危险的字眼与我有任何关联。

这也许正是现在我能理解《致青春》《匆匆那年》《左耳》这些奇葩而狗血的青春电影能大卖的原因,因为它触动了无数个如我般青春过于正常、平淡、懦弱的好孩子的情绪。比如《致青春》里的放肆狂爱,比如《左耳》里的跟小混混谈恋爱,我虽然从未经历,但也在心里感慨:谈恋爱、死党情谊这些狗血的东西,正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人生啊!

我想,青春里爱过的人,无论爱对还是爱错,至少爱过,这也许是最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