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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摇滚

意林 日期:2021-1-9

最早接触摇滚,是从大洋彼岸那个猎豹一样矫健、黑蛇一样柔韧的迈克尔·杰克逊开始的,他忽而狞厉如夜枭,忽而纤弱如怨女的嗓音,在那时的我听来,实在梦一般的魅惑。被魅惑的当然不止我一个,记得有许许多多不开灯的晚上,我和表哥表弟围住姑妈的盒式录音机,在烟头的闪烁明灭里反复聆听杰克逊的一盘磁带,哑口无言地抑制着满心的惊涛骇浪。

几年之后,在已经听了大量不同流派的摇滚之后,我曾煞有介事地总结道:摇滚是继酗酒、吸毒还有梦乡之外,第四种暂别人世的方式。这样说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不再听杰克逊了,嫌弃他不过是通俗摇滚。但事后看来,这句话实则还是根植于对杰克逊的那种最初印象,根植于那些默不作声的夜晚和那个小脸的鼓手,他说话时的表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仿佛他在某个神秘的瞬间突然洞悉了天机。杰克逊于我,有点儿像是一记响亮的开场锣,咣的一声,我的青春期这才真的开始了。

让我不再沉迷于杰克逊的是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中国人。美国人是迪克斯坦,中国人是崔健。在《重返伊甸园》一书里,迪克斯坦冷峻而不无伤感地回顾了20世纪美国的60年代,其中有一章专门谈到了摇滚。正是从这本书里,我第一次知道摇滚的滥觞之地是如何看待真正的摇滚的,从此坚信真正的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一种立场和一种力量;是真诚到真实的拼死一跃,是世俗的泥尘里开出的精英之花……但我的外语从来没有及格过,所以我聆听西方摇滚的过程,不过是抱着迪克斯坦的抽象理念,一厢情愿地试图在那些听不懂歌词的音乐里寻找印证的过程。这个时候,崔健出现了,我自以为在其中落实了所有对于摇滚的理想。还记得1986年第一次听《一无所有》,那感觉不只是耳目一新,完全可以用涤污除垢天晴气爽来形容。但从头至尾,最喜欢的还是他的《花房姑娘》和《一块红布》,前者那粗粝的深情所达到的美学意境,我以为至今无人可以比拟;而后者的主题如此壮阔深邃,却又表现得如此具象具体,以极传统极民族的香草美人喻国家民族的方式,概括了整整几代人的命运,不仅是摇滚的,更是中国摇滚的。崔健的音乐,是摇滚精神与中国现实的完美呈现,于中国摇滚的意义,在我看来,犹如北岛之于新诗史,罗大佑之于流行乐,或者更甚而过之。1992年冬,崔健第一次来到贵阳,在省体育馆演唱三场,我观看了其中一场,那狂热的场面至今历历在目:每个人都举着一根蜡烛,随着节奏挥舞,同时跺脚狂喊呐叫,每一排人的头发都被后一排人手中滴下的烛油凝结成块;《一块红布》开唱之前,音乐与灯光陡然消失,满眼只见烛光成团,飞舞摇曳,冉冉如夜空群萤,随后前奏响起,两秒之后,欢呼声亦如海潮般随之而至……

因为摇滚、杰克逊、迪克斯坦和崔健,还因为个体对于激荡青春的记忆,我总固执地把中国的80年代与美国的60年代相提并论,固执地把不同国度的两个时代看成是同一个时代,把自己和自己的同代人看成是另一个国度另一个时代的灵魂映象……但仅仅转念间,摇滚的时代就已然渐行渐远不是作为音乐的摇滚渐行渐远,而是作为文化的摇滚渐行渐远。商业时代在中国不可逆转地来临,已经改变了整整几代人的生命理念,最终令摇滚丧失了它的现实坐标,不得不呈现为一种“历史的无物之阵”。

据说崔健还在一些酒吧里演唱,票价虽然不菲却早早销售一空,是哪些人还在听崔健的演唱?这个问题我不得而知,但我猜测会有许多如我这个年纪的人身处其中,坐在靠门的一张椅子上,聆听摇滚,怀念青春,以第四种方式重返伊甸园,重返我们的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