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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儿”的冷暖人生

意林 日期:2020-1-25

“三儿”这个群体的两性关系,往往纠缠于权力、金钱,当然也有最普通的生活和“真爱”。

高“夫人”

2011年底,我接到一个线索:深圳海关缉私局某李姓官员包养二奶,二奶要举报他。

我见到了这个二奶,她姓高,广西某县人,也出身自一个贫穷家庭,读书不多,但出落得楚楚动人。

她爱财,但不惜财,虚荣心强。“没有一万块钱的衣服我不穿”,她如此解释自己为何一身名牌。她高贵得就像一个贵妇人,看不出以前贫困的痕迹,喝茶也很是讲究,没有八百元以上一斤的茶叶她不喝,“一般的茶喝下去会吐”。

我把她称作“高夫人”,高夫人说自己以前在北京打工,来深圳后,被李某看上了,于是就成了他的情妇。

李在位时,给高的零用钱很阔绰,现在,李退休了,她的收入也锐减,“他不给,我就举报他包养我,他哪来这些钱包养情妇啊!原来我想跟他结婚的,结婚不成,那就要给我补偿。”

我劝她将材料送到纪委,然后回老家找个安分守己的人嫁了,她不听劝,直到有一天,她的表姐带着她的母亲来寻求帮助,我的担心变为了现实李某报案说高某敲诈,高某因此获刑五年。

分明就在眼前,她来电说刚花了数万元买了套新沙发,还说给母亲在老家买了套房子。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因贪心不足而进去了。

她表姐说:“哪里给她妈买房子啊!还是住的老屋,要是给家里买了房子,当一回二奶也值了。她太不懂事了,吃点亏也好……”

后来,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高某结识了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的李某,并开始交往。2009年7月两人分手。分手后,高某联系上李某及其妻,称要找媒体披露其包二奶,以及向海关揭发。李某一共向高某支付38。3万元。法院认定,其中5万元属于分手费,是自愿支付。其他33。3万元则属于敲诈勒索所得。

高某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事实,属于公民的权利。但本案系上诉人以要检举揭发为威胁手段,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目的在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于是维持一审原判。

高某的夫人梦,就此彻底破灭……

潜伏

“小三”之于这个社会其实早已见怪不怪了,类似或更离奇的故事数不胜数。她们都因这二奶、情妇、小三或小四的角色发生了重大的人生转折,财富状况或许得到了暂时的改观,但人生的轨迹早已偏离。

当然,“小三”不是今时今日的产物,也不是中国的“特产”,在传统的道德层面,她们的形象是灰暗见不得光的,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似乎又很难用道德来简单地评判。

在北京,笔者的一位会计师朋友如此看待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把账做平,做假账能维护关系平衡也行”。问题是如何才能把这本账做平而为社会所接受?他说:“从经济分配方面看,女方贫穷的,通过被包养实现富裕,男方通过包养女人‘转移支付’,在两情相悦中实现了帮贫扶困,没有什么不好。”

这个歪理论我不敢苟同,不过,他的想法倒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只是,“小三”无论她们是基于权钱交易、钱色交易还是出于“真爱”,无论你理解还是鄙夷,她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真实的一部分。

正房与“小三”的战斗还将继续,要赢得最终的胜利,正房们首先要学会去认识对手。

最后,向正房们转告一句流行语以作忠告“正房不努力,小三来顶位。”

至于背后那个男人,懒得浪费笔墨去斥责,让他去“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