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喜欢上16岁的英格时,我正好17岁。我们是在游泳池里认识的。然而,我们的友谊只局限在冷饮店里的约会。
直到有一天英格告诉我,她对去冷饮店已感到厌倦,那是小孩子去的地方。她要像姐姐那样去喝一杯香槟酒。
起初我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不过,我的耳朵里不停地重复着“香槟酒”这几个字。我仅有的零花钱几乎都花完了。尽管如此,我仍不露声色,而是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香槟酒,好呀,为什么不去喝一杯呢?”我的话似乎在表明,喝这种饮料对我来讲就像做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一样。人在热恋中是什么都能装得出来的。
钱终于存够了,我带着热恋的人来到城里最好的一家酒吧。这里富丽堂皇,婉转动人的音乐在低声地围绕着我们,侍者们悄无声息地来回走动。在这种高雅的气氛下,我的胃也莫名其妙地作怪起来。
当我们在一张小桌旁就座后,我不得不集中精力,以免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我把侍者唤来,激动之中尽可能用无所谓的口气要了一瓶香槟酒。侍者上了年纪,两边鬓角已经灰白,有一双亲切的眼睛。
他默默地弯下腰,认真地重复着:“一瓶香槟酒,赶快。”
他是尊重我们的,在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讽刺的表情。看来我穿上姨妈送给我的西服和系上新的红领带是对的,周围的客人也都把我们看作是成年人。不管怎样,我已经17岁了。英格穿的是她姐姐的黑色连衣裙。
侍者回来了,他用熟练的动作打开酒瓶,然后把冒着珍珠般泡沫的饮料倒进杯子里。太壮观了!我们仿佛置身在另一个世界。“为了我们的爱情,干杯!”我举起杯子和英格碰杯。
香槟酒太棒了。英格说她已微醉了。我也同样浑身发热。可惜,酒已喝完了。我们还能再要一瓶吗?我偷偷地望一眼酒的价格表。哦,不行了。
“快一点来算账,经理先生。”我大声地喊。真糟糕,我对自己的粗鲁既吃惊又骄傲。侍者来了,他把账单放在一个银盘子里,将它挪到桌上。当他转身走后,我拿过账单,默默地读:一瓶矿泉水加服务费共1。10马克。下面写道:原谅我,孩子。你们尚未成年,不能喝酒,但我确实不想扫你们的兴,所以给你们换了矿泉水。
我的英格这辈子也不知道她喝的第一瓶香槟酒是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