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中受过很多伤,胳膊和3根肋骨都骨折过,但记得最清楚的却是儿时手腕上扎的一根小刺。有天早上,妈妈让我去鸡窝抓只鸡,准备晚饭时候吃。
那段时间,我正在练习使用回力棒,据说那是一种澳洲土著人的狩猎工具。我突发奇想,决定拿家里养的鸡一试身手。
鸡窝建在熏肉房后面,四周长满狗茴香。不久前,狗茴香刚被齐腰剪去,只剩下近一米高的硬秆。我挥臂甩回力棒时,手腕刚好撞上硬秆的尖端,一根刺扎进手腕。我告诉妈妈自己受了伤,她看了看我的手腕,伤口并不明显,手腕上只有一个小红点儿,就给我涂了些红药水。但我觉得问题没那么简单,因为我的手臂完全动弹不得,一天以后,手和胳膊都肿了起来。妈妈带我去城里找维斯大夫,他检查了一番,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当时是夏季,大家都在地里忙着收棉花,每个人都必须干活。我只要一动手腕和手指就痛得不行,于是妈妈让我待在家里。
一天,吃完午饭,爸爸说:“吉米留下养病,其他人跟我回地里干活。”平时爸爸总是叫我的绰号“热力”或“热弹”,这次他一定是以为我有意偷懒,心里不高兴,才叫我“吉米”的。我的父母工作时从来不知疲倦。在我们家,勤劳是最基本的守则。对我来说,被当成懒蛋是天大的耻辱,失去父亲的信任更令我无法忍受。
大家离开后,我悄悄溜出家门,决定治好自己的手腕。我用腰带把手掌绑在栅栏上,指尖朝上,然后慢慢地抬起胳膊,迫使手腕弯曲。手臂每抬一点儿都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但为了洗清偷懒的嫌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突然,伤口处喷出一股脓血,脓血里夹杂着一根2厘米多长、已经变黑的刺。虽然我的手腕还很疼,但它终于活动自如了!
我立刻跑回家,骑上小自行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棉花田,开始摘棉桃。
我把那根刺拿给爸爸看时,他微笑着说:“很高兴你能回到我们中间,热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