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可以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从我生下来起,唱歌就是我的命。但上天与我的这个约定,我到13岁才知道。在此之前,我是一個只懂疯玩的野孩子。
我的童年是在四川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的。虽然我的生长环境在别人看来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快乐极了。大家在拼命做家庭作业的时候,我肯定在打麻雀或者在河里游泳,带着我的弟弟和屁股后面的一帮野孩子。从我能跑会跳开始,我的生命中全是伙伴。
在我成长的过程里,每一天都是开心的,没有一天是哭丧着脸的。我考了38分,爸爸说:“没关系,倒过来还是83分呢。”我15岁拿着一支烟招摇过市,被人发现告诉了我爸。爸爸说:“你到了18岁想怎么抽烟都行,但是现在爸爸还是有这个义务约束你,尽量不要抽烟。”
我爸爸是一个乐天派。他对我从来没有要求,不期望我成为怎样的人。他认为人生最重要就是心里的快乐。“你将来嫁给叫花子也行!”他说,“只要你喜欢。”
你能想象我是怎样无拘无束地长大的吧。我就像个野孩子一样,奔跑在田野上,唱着歌。对,唱着歌。我爸爸很喜欢唱歌,我也依葫芦画瓢地跟着他唱。我大概从小就展露了音乐上的天赋,但从不以为自己可以走唱歌这条路。
爸爸经常开玩笑说:“如果你想唱歌,除非你长得像宋祖英。”我去照镜子,野孩子更小的时候,留着寸头,被太阳晒得黢黑的脸上露着傻气的笑。我看了一眼镜子,就丢下唱歌的事,跑出去疯玩了。我就这样玩到了13岁。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声音来敲我的门,那是一首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歌。我想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这样一首歌,你在毫无准备的时候,猛然间听到了它,听得你汗毛都竖了起来,听得你灵魂出窍。我不知道你的那首歌是什么,我听见的是李娜的《青藏高原》。“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期盼……”一下子就击中了我。那种感觉太熟悉了,就好像你已经等了它千百年。你一定懂的,如果你恋爱过。13岁的我和这首歌相爱了。我说“相爱”的原因是,从未唱过高音的我,轻松地把它唱了上去。
在我小时候,我们小镇上流行的都是韦唯、毛阿敏这类中低音歌手唱的歌。那时用高音唱的歌都是歌颂党和祖国的,我永远唱不上去。所以,当我把《青藏高原》的最后一句飙上云霄之后,我呆住了。这就是我的歌。我乐疯了,再也不玩了,回家练歌,模仿每一个韵脚。有一天上音乐课,老师教的刚好是这首歌。老师问:“谁能唱《青藏高原》?”我举手。老师说:“不行,你唱不上去。”我说:“老师,让我试试吧。”老师说:“真的不行,以我对你的了解。”见我坚持,她想了一下说:“这样吧,我给你降一调试试。”我一唱,把老师惊着了。她说:“你怎么可能?”她升回原调,我又唱上去了。这下把老师和全班同学都震到了,把全校师生也震到了。学校送我到县里参加比赛,我把县里的老师也震到了。
县里又推荐我到市里参加比赛。还记得在市里比赛时,我在台上是背对着观众的。刚唱第一句,就听到一阵声响。我以为大幕掉下来了,一转身,没有,是大家在鼓掌。我在市里得了第一名,被送到省里参加比赛。那是我第一次去成都,又得了第一,把省里的老师震到了。四川电视台少儿部的导演说:“一个农村来的小女孩,居然唱大人的歌唱得这么好!”于是两个人扛着机器,到我们小镇上跟拍。哇,整个小镇都沸腾了。我还记得自己对着镜头切菜,咧着嘴笑。在此之前,野孩子以为自己是永远不可能走进电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