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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钱之交

读者文摘 日期:2021-4-1

这世上有一种交情,叫做“点钱之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凡两个人涉及到利益的分配,便可以当成“点钱之交”。

最普通的例子,便是合伙人的“点钱之交”。但凡两个人打算合伙做生意,之前多是朋友,起码绝非普通的“点头之交”。两个人共同凑点钱,或一个人出钱一个人出力,生意就做起来了。万一生意做得不好,两个人同甘共苦,把责任推给当初的判断、现在的市场等等,总之朋友多还是朋友。万一生意做好了,赚钱了,便开始分钱。分钱是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事情,很多朋友最后都是因了分钱而分道扬镳。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分钱不公,认为自己或多投了本钱,或多出了力气,反正应该多拿一些。于是两个人从“莫逆之交”变成“点钱之交”,从“点钱之交”变成“点头之交”,甚至变成仇人,老死不相往来。总之都是钱在作孽,是利欲之心在作孽,这时候,之前的交情、合同、协议,统统不起任何作用。

另一个例子,则是老板与雇员的“点钱之交”。雇员需要老板发工资,老板需要雇员出力气,于是便有了“点钱之交”。因了这层关系,哪怕雇员不喜欢老板,老板不喜欢雇员,也要硬撑着交往下去。据我所知,老板与雇员之间,互相欣赏的实在不多。要么老板嫌雇员干活不卖力,要么雇员嫌老板抠门,总之都是不那么如意。或者就算如意了,也认为应该做得更好一些。但是,说翻脸就翻脸这种事情,却并不多见。这同样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关系老板需要找一个能取代现有雇员的雇员需要时间,雇员需要找一个待自己更好的老板也需要时间。总之,表面上是主雇关系,私下里称兄道弟,心里却都不那么舒服。

还有一种比较隐秘的“点钱之交”,则存在于官场。行贿受贿是比较愚蠢的作法,那样的“点钱之交”,最后多没有什么好下场。我说的是另一种“点钱之交”那些看似虽不是行贿或者受贿,但实际上却打了行贿或者受贿的擦边球行为:比如打麻将故意输钱,比如送些看似不值钱实则价值不菲的小礼物,还比如其它的猫三狗四。总之这些事情不便公开,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于是,因了共同的秘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非同一般。这样的“点钱之交”在平时保持得非常紧密,也基本不会出什么问题,但假如一个人出了点事情,“点钱之交”的牢固大厦便会在顷刻之间变成豆腐渣工程。“翻脸最彻底的,往往是最‘铁’的哥们儿。”这是一个贪官在出事之后的肺腑之言。看来,他必有着刻骨铭心的切身体会。

我们生活在世间,“点钱之交”不可避免。只能愿我们与他人的交情,多一些“情”,少一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