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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成了“楚门”你知道吗

读者文摘 日期:2023-3-25

邵婷走进了西单的一家服装店。她想买一件蝙蝠衫。

小店三四十平方米的样子,有点儿狭长。最里面是收银台,老板娘从后面出来热情地招呼她。邵婷边看边往里走。遇到满意的,就伸手去摸一摸面料,感受一下质地。最终,她挑了两件,试衣间里有人,她就站在门口等,边等边对着镜子往自己身上比划。

邵婷没有想到,她挑选衣服的整个过程被近千人在电脑或手机上议论着,甚至有人对邵选衣服的眼光提出质疑,而始作俑者是老板娘在收银台上放的一个白色摄像头。摄像头通过WiFi与一家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站相连,只要登录它的网站或手机APP,就可以查看所有的在线直播。当邵的同事告诉她在直播网站上看到她时,这段不足5分钟的直播已经结束。数据显示,有2467个人浏览,还有不少人点赞。

“一想到有那么多的眼睛,背后就升起一阵凉意。”邵婷告说。

邵婷只是众多被直播对象中的一个。打游戏的、住旅店的、喝咖啡的、教室里自习的,甚至是街边驻足的,只要摄像头的管理者愿意,都有可能把实时的监控视频分享到各大直播网站上。邵婷们就如同电影《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楚门,生活中被无数摄像机包围着,所有生活都被直播,自己却浑然不知。

凭什么我被直播

李立完全没想到,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男主角”。在名为花椒直播的网站上,李立居然看到自己在一家小店里狼吞虎咽地吃着麻辣烫,右手捏着筷子,左手还朝着辣椒瓶伸过去。他甚至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再来点儿辣椒”。

“我的下巴都要惊掉了。”李立形容当时的心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拍了我,竟然还传到了网上。”李立想了一会儿,终于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词侵犯。他顿了顿,“对,我受到了侵犯。”

李立去找店主理论,却碰了一鼻子灰。店主告诉他,饭店是公共区域,不涉及到隐私问题。这个从事软件开发的程序员竟然无言以对。

类似的视频,燃烧了整个网络。“我们每天稳定的直播台有6000个,每天开着(的摄像头)超过2万个。”360智能摄像机市场负责人张浩说。水滴直播需要依赖于360研发的360手持摄像机,从2015年3月31日上市到现在,它的出货量已经接近200万台。

“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电视台。”张浩等人试图将水滴直播打造成一个生活直播秀。“直播是在当下,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有什么。”在张浩看来,直播是一个亟待开挖的宝藏,“相比于微博、微信的表达方式,视频更具有冲击力。”

然而,新技术带来的隐私问题,在开发者眼中却有着不同的理解。“这不算侵犯隐私。”在直播平台方面看来,当人走进公共空间,就不存在隐私问题,与私密空间的摄像头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这个说法很难说服邵婷和李立。在邵婷看来,尽管处在公共场合,店家又有什么权利将客人的影像公之于众呢;李立更是义愤填膺,自己“胡吃海塞”的样子,居然成了一场“演出”。

他们的共同疑问是,难道公共场所的直播没有人管吗?

公共场所也有隐私权

“这些人,知道他们被直播吗?”几乎每个直播台都有这样的留言。

人人成为电视台的时候,人人也可能成为被直播者。林诚是河南许昌一所学校的班主任。在介绍栏里他写道:欢迎关注我的班级,请文明评论。

林诚将一个摄像头安在了教室里。起初,林诚只是想以此来监视学生上课和自习时的情况,后来他发现了居然还有“直播”这一功能。林诚的学生只知道老师在监控他们,却不知道这些内容已经被放到了网上。

林诚并不觉得这是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我是想让更多的人看到我的学生。”

张浩也持这种观点。在他们的研发过程中,技术团队曾咨询过相关专家,对方的答复是,最多侵犯的是肖像权。

2009年,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完成了一项课题,专门研究公共场所监控图像采集利用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这是国内首次进行此类调研。当时研究的一个前提是,城市中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越来越多,公共摄像头的安装和使用与公民的隐私权间矛盾冲突不断。

最终,调研报告的一个结论就是:不能因为身处公共场所,公民就要牺牲自己的隐私权。图像监控的目的应该严格控制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范围之内,不能允许超范围使用图像监控及其产生的视频资料。

“公共空间的监控内容应该是空间里的具体状况,比如说什么时候出现了烟火,什么时候人流开始聚集,而不是具体针对里面的人。”汤啸天说,但在这些直播中,不管是直播者还是观看者,其关注目标都是里面的人,实质则是偷拍或者非法窥视。

在中国,对公共空间的隐私权的侵犯似乎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升级。2003年的“接吻案”颇具代表性。上海复兴中学以《校园不文明现象》为题,集中播放了学校摄录的一些校园不文明现象,其中接吻的两位学生被同学们在录像中认出。

受到伤害的两名学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上海复兴中学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权。但后来法院做出判决,认为被播放的两原告亲昵动作,是在学校的公共场合,不具备隐秘性。

事实上,这都在汤啸天的关注中。然而多年过去,国内在隐私权方面的进展却依然不如人意。“直到现在,关于公共摄像头的安装到底要不要履行审批或者备案,谁可以申请安装,图像监控资料如何管理,这些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中依然都是空白点。”汤啸天说。

所幸近两年各地陆续出台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留存的图像信息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更不能作商用。”

“监控者在将这一手段作为安防用途的同时,就具有保管获得资料的义务,更不能用作商业的用途,即便这种使用并没有贬低、诋毁人格的性质,也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汤啸天说。

私人摄像头的出现使得场面更加混乱。数年之前,汤啸天就已经注意到,私人安装摄像头在北京、上海等地有不断增长的趋势:有的居民为保护自身利益,还在住宅的外墙、家门口的楼道里安装了球形摄像头,使得相邻的住户感到自己在他人监视下生活。

汤啸天没有想到,仅用了5年的时间,技术的发展就使得人们进入了一个全民都可监控、全民都被监控的时代。在技术面前,法律再次出现滞后。“私人安装的单个摄像头不能算作监控系统工程,自然也不在公安机关的审批范围之内。”这自然形成了监管的空白地带。

在汤啸天看来,中国也应该尽快制定有关图像监控及其资料管理的法律,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要尽快建立公共场所图像监控引发争议的解决机制,有效保障公民在公共场所的合法权利。